发布日期:2024-08-06218    已浏览 作者: 乐鱼下载app官网
外国公司能够与国企的关键人物或是政府部经济部门的要员建立某种长期关系,“以华制华”。可以说,中国人的人情观念为国外情报工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许多企业在经济安全方面似乎漫不经心,难道一定要吃了大亏才会警醒?为此,《新民周刊》采访了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
江涌:中国在经济安全方面的意识很薄弱。在企业层面,国外大企业都设有专门的情报机构,其作用有二:一是收集别人的情报,二是保护自身的情报不被窃取。我国国有企业往往没有相应的情报机制,既无力收集竞争对手的信息,更没有意识保护自身的行业机密。
世界500强企业为保护自身的核心机密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以肯德基为例,对配方所采取的保密措施简直夸张得无法形容,去年肯德基的秘方搬家,出动了大批在职警员和私人保镖,由一辆装甲车将小纸片运送到一个秘密地点。正因如此,山德士上校当年创制的秘方至今仍牢牢地掌握在他们手中。反观中国的景泰蓝工艺配方被日本间谍以参观工厂为名窃取,让人不得不唏嘘。
中国商业保密机制没有有效建立,还有政府层面的原因,一些经管部门相当“经济安全”这个概念。某些官员甚至公开表示,“经济安全”的概念应当慎用,全球化背景下,过分强调经济安全会给对外经济交往制造壁垒。而在传统观念中,国家机密的范畴仅限于政治,军事等领域,对商业机密的重视也远远不够。
《新民周刊》:中国的民间传统文化重视人情,中国的人脉关系是否会为国外情报工作者提供便利?
江涌:这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安全的一大隐忧。重视人情关系在中国是相当突出的一个现象。以近邻俄罗斯为例,在那里花钱办事也是一项潜规则,中国商人在俄通关多少需要上下打点一下,但俄罗斯人很有意思,这次交了钱,下回同一个人同一件事还得交钱,这叫“一码归一码”。而中国人不是,一回生二回熟,外国公司能够与中国国企的关键人物或是政府经济部门的要员建立某种长期关系,“以华制华”。可以说,中国人的人情观念为国外情报工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新民周刊》:“力拓案”成为中国经济安全的一个警示,这是不是一个提高公众意识,建立长期有效的商业保密机制的契机?
江涌:建立机制首先要改变意识,一些政府经济部门官员过分拥抱国际化,一时要扭转他们的价值观很难。各个利益群体都有自身的利弊权衡,对过分强调经济安全因而走向经济管制的担忧是可以理解的,关键在于找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经济开放之间的平衡点。
《新民周刊》:商业间谍案频发是不是一个国家经济开放,国力增长的必经阶段?
江涌:这并不尽然。以美国为例,它的经济开放程度很高,但经济安全形势良好,关键在于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商业机密保护机制,能跟上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同时,美国在保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方面的法制比较完善,中间“人情”能活动的空间很小。在处理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案件时,有法可依,便能从容应对别国施加的外交压力。
江涌:“力拓案”对国家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影响的不只是相关企业,更对我国钢铁行业发展造成损害,因此我认为在“力拓案”的处理上,政府绝不会手软。■
我们一些企业领导人,可能对“合作”的渴望大大超过了对“竞争”的认知,多沉醉于谈判桌上握手签约,而对经济合作及商业交往中的风险认识不足。
“力拓门”引发了公众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安全的关注,《新民周刊》专访了国际关系学院国家安全学教研中心主任、《国际关系学院学报》主编刘跃进教授。
《新民周刊》:日前,上海国家安全局公开确认力拓上海四名员工因涉嫌窃取国家机密而被拘留,您有何看法?
刘跃进:由于“力拓案”的具体案情还没公开,因而现在具体谈论这件事为时过早。目前可以判断的是,上海市国家安全机关证实澳大利亚力拓集团上海办事处的四名员工被拘留时,用的是“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一语,这说明当商业秘密超出一定范围、达到一定程度、相互之间形成特定关联时,就可能成为国家秘密。例如,一个电器企业的某种产品被用于某种新型战舰上时,相关的商业秘密就可能升级为国家秘密。
我们现在通常说的“国家经济安全”,就是指已经影响到国家安全的经济问题。众所周知,钢铁不仅广泛用于民用制品,而且也用于军事产品中。钢铁尤其是特种钢铁的生产情况,能够反映出一国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的发展情况及方向。这些情况如果大规模地被他国所掌握,后果不堪设想。
“力拓案”将来庭审和判断时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例如普通经济或商业问题与国家安全问题的准确界线在哪里,谁有权做出这种判断,通过什么样的合法程序来保障这种判断的及时和准确。
刘跃进:在当代非传统安全观的视野中,国家安全不仅包括军事、政治、主权、领土安全等“传统安全要素”,还包括文化、科技、生态、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要素”。在全球化时代,国家经济安全尤其需要受到重视。因为一旦它受到威胁,也可能波及国家的科技、技术乃至国防安全。
迄今为止,对于“国家经济安全”还没有一个普遍的科学定义。在我们编写的国内第一本《国家安全学》中,经济安全一章的作者张澜涛把当前的国家经济安全分为七个方面,包括资源安全、国有经济安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农业经济安全、商业秘密的保护、市场安全。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内容之一。
刘跃进:国家安全机关介入“力拓案”,仅仅意味着其初步认定其中的商业秘密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需要作为国家秘密来处理,但并不能肯定其中所有的商业秘密都是国家秘密。
《新民周刊》:目前经济安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家安全”的概念是否会被过度使用?
刘跃进:在当代的安全研究中,国际上以布赞为代表的哥本哈根学派提出了“安全化”,中国学者近年来经常用“安全泛化”。这两个相近的概念,针对的都是冷战结束以来世界范围出现的一种现象,即许多原来没有划归“安全”或“国家安全”范围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置于“安全”或“国家安全”的名下,这主要有生态环境问题、文化传播问题、经济贸易问题等。学术界并没有否定生态环境、文化传播、经济贸易等领域的某些问题可以成为“安全问题”或“国家安全问题”,而是认为这样一种趋势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要无限制地扩大下去,不要“扩大化”。
同时,这两个概念在国际国内几乎同时出现,不仅说明更多的学者已经把许多在传统安全观看来不属于“国家安全”的问题,纳入到了“国家安全”论域中了,而且说明这种趋势在学界已经取得了某种“共识”,这其中也包括提出和赞同“安全化”和“安全泛化”这两个概念的一些学者在内。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划界”。这其实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包括在“力拓案”中,这也是一个学理性、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重要问题。
刘跃进:就像冷战期间的安全形势比二战时期的安全形势总体上缓和但却变得复杂一样,后冷战时期的安全形势在总体上也比冷战期间缓和了许多,但经济全球化让各国经济安全形势比过去更为复杂了。
近年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金融危机及某种程度上的经济危机,与上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相比要复杂得多,因为全球化使各国成了一个“一荣共荣、一损共损”的生存共同体。经济全球化对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整个经济风险的不断强化,正是目前各国经济安全和整个世界经济安全面临的最大威胁。
至于像“力拓案”这样一些存在于经济领域的泄密窃密现象,以及人们常说的“商业间谍”或“经济间谍”问题,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甚至整个国家安全的传统因素,并不是什么新事物。我们一方面不必要大惊小怪,另一方面又必须高度重视。
刘跃进:正是由于冷战结束后安全形势缓和了,大规模军事冲突特别是世界大战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人们便逐渐忽视了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的“隐蔽斗争”,有点“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样子。中国古代安全智慧之所以强调“居安思危”,就是因为多数人常常是“居安自得”。
对于经济安全来说,情况也是这样。我们一些企业领导人,在各种国际性商业及经济活动中,可能对“合作”的渴望大大超过了对“竞争”的认知,多沉醉于谈判桌上握手签约,而对经济合作及商业交往中的风险认识不足。普通百姓经济安全意识不强固然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但政府更需要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的,还是那些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和企业经营大权的高官和高管们的国家利益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此外,比国家安全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对相关高官和高管的国家安全监督和约束,并逐渐形成一套有效的国家经济安全管理体系。
刘跃进:在我国,国家安全理论研究和国家安全法治研究始于上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也不过10来年的时间。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国家安全领域的许多问题至今都还没有给予科学的对待和解释,甚至在我国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一直都没有“国家安全”字样,高校中也没有设置相关专业。这种状况,与国家安全在全球化时代的复杂形势和迫切需要是极不相称的,也是需要迅速改善的。
“力拓案”侦查和审判,可能会暴露出国家安全领域学术研究的不足、社会和传媒对国家安全的关注与了解不足,同时也可能成为推动我国国家安全学科建设的有利因素。■
力拓“间谍门”后,有人算了一笔账:2002年以来国际铁矿石价格飙升,由于底牌频频曝光,中方谈判屡战屡败,被动不堪,各家企业已经为此累计多支付7000亿元!
历史上,7000亿元这种数量级的财富转移,常常是一场局部战争的起因或结局了。如今,酒酣耳热之际,称兄道弟之时,看不到流血,听不到,企业被玩弄于股掌,国家已是元气大伤。
谍影幢幢,并非夸张。满怀着“合作”的渴望,忘却了“竞争”的残酷,以一种不设防的心态和姿态拥抱对手,固然已是愚不可及;更可恨的是那些贪图蝇头小利,心照不宣地出卖机密的内贼。无论力拓案结局如何,它至少让我们看到了在鲜花、香槟、红地毯和签字笔背后,那一角更真实的世界。
上海,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51楼,英国-澳大利亚力拓集团(Rio Tinto)上海办事处。玻璃门紧闭,里面的员工们警惕地与外界保持距离。
就在今年7月5日晚,力拓上海首席代表、哈默斯利铁矿(Hamersley)中国区总经理胡士泰和力拓的三名铁矿石销售人员刘才魁、葛民强、王勇被上海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4天后,上海国家安全局公布了刑拘理由:在中外进出口铁矿石谈判期间,胡士泰等四人采取不正当手段,通过拉拢收买中国钢铁生产单位内部人员,刺探窃取了中国国家秘密,对中国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同一天,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表示,中国有关部门是在掌握了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对胡士泰等人依法采取行动的,并称这是一起独立的司法个案。
7月10日,澳大利亚驻上海领事馆官员获准探望了胡士泰。正在上海访问的澳大利亚贸易部长西蒙·克林就力拓间谍案拜会了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沙海林,在随后召开的小型新闻发布会上,克林称“胡士泰健康状况良好”。澳大利亚反对党部分议员观点较为激进,要求向中国施压,遭到总理陆克文的批评。这位被认为“亲中”的总理说,不应把该事件政治化,澳大利亚与中国之间的关系将经受住力拓事件的考验。
“这可能是力拓公司自晚清末年把第一船硼砂运到上海,在中国市场上耕耘一百多年以来之最大丑闻。”中国行业内观察家如是说。力拓去年财报显示,力拓出口至中国铁矿石8338万吨,占公司总发货量的53%。显然,中国为力拓公司的铁矿石销售提供了巨大财源。而铁矿石业务是公司的最大的利润来源。如今,力拓面临巨大的商誉损失,在中国市场的前景已经不为投资者看好,澳大利亚和英国股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暴跌。业内分析人士判断,一旦铁矿石销售受阻,力拓可能爆发财务危机,这将导致其股价进一步滑坡。
据悉,在胡士泰的个人电脑里,国安人员发现了数十家与力拓签有长协合同的中国钢铁企业资料,涉及企业详细的采购计划、原料库存的周转天数、炼钢配比、生产安排、进口矿的平均成本、毛利率、生铁的单位消耗等数据,还有一些大型钢企每月的钢铁产量和销售情况,甚至还有中方铁矿石谈判组的内部会议纪要。
业内人士称,以上信息可以推算出中方对铁矿石的需求量和依存度。在谈判过程中,力拓可以依据这些信息来掌控价格的降幅。仅仅一两个百分点的价格变化,事关企业数十亿乃至上百亿的盈亏。而在情报界,间谍机构往往可以从一国钢铁生产与消耗数据,推算出该国的国民经济建设情况,甚至军舰、飞机等大型武器系统的生产情况。由此看来,胡士泰所掌握的信息,除了给我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外,还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隐患。
在胡士泰等四人被拘后,虽然国内很多钢企纷纷表示与力拓案无关,但一场整肃风暴也随之展开。众多钢企高管被问话,负责铁矿石谈判的组织方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下称中钢协)也有多位人士接受了有关部门的“审查”。这似乎印证了今年5月一位国内资深矿商的话:铁矿石谈判存在内奸,“中钢协要整顿国内贸易市场,重点要先放在严查三大矿山集团的奸细”。
最先被带走的是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运部负责人王洪九。他在胡士泰被捕同一天就被有关部门请去“配合调查”力拓案,至今未归。值得注意的是,莱钢没有直接介入铁矿石谈判。现年30多岁的王洪九大学毕业后就进入莱钢国贸海运部工作至今,目前只是科长级别。王洪九平时的业务负责调度船队,不涉及铁矿石的运输和交易。因此,有关他在力拓案中起到的作用还不明朗。
而7月7日落马的谭以新,“奸细”嫌疑似乎更加确凿。这名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中首国际)总经理助理、矿业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在胡士泰被拘2天后由北京警方从办公室带走,原因是涉嫌商业犯罪。谭以新虽然不是铁矿石中方谈判代表,但首钢是今年的谈判小组成员之一,因此谭以新能够了解中国谈判底线。他和胡士泰私交很好,今年4月胡士泰还去北京拜访过首钢总部,就铁矿石价格等问题与包括谭以新在内的首钢领导进行沟通。
除了从现任钢企高管那里非法获得商业机密外,高薪挖人也是力拓为获取商业情报实行的一项措施。济南钢铁此前一负责矿石的高层就被力拓聘去担任中国区高管。因此在这一次调查中,济钢也是有关部门重点调查对象之一。
随着力拓“间谍门”的影响愈来愈大,国内钢企噤若寒蝉。在这一敏感时期,钢厂对外所有信息都“加密”,甚至很多过去关系很好的钢厂也突然间失去联系,对“力拓门”更是集体哑语。一些钢企甚至断绝了与力拓的往来,除了之前的合同仍在继续,他们都在考虑调整采购计划。
自间谍门曝光以来,澳大利亚籍华人胡士泰被冠以“潜伏在中国的铁矿石鼹鼠”。作为让中方在铁矿石谈判中屡屡受挫的幕后推手之一,兼具国际视野和专业知识的胡士泰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但他不应该背叛自己曾经的祖国。
由于公开资料较少,对于胡士泰的出生年龄目前有两种说法,1963年或1957年。他生于天津,“文革”期间父母受冲击,少年时代和祖父母生活。据说胡士泰喜欢音乐,小提琴拉得很好,很有才气。从天津抗大红一中初中毕业后,胡士泰在天津一个机械工业学校学习两年车工专业。高考恢复后,他在1979年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
从北大毕业的胡士泰,人生道路可谓一帆风顺。上世纪80年代,他进入中信集团工作,这段工作经历让他有资格在1990年进入澳大利亚最大的高科技设备制造商及整合方案供应商AWA。1996年,胡士泰跳槽去了澳大利亚第二大铁矿石公司哈默斯利铁矿工作。这家公司后来被力拓收购,胡士泰出任哈默斯利铁矿中国区总经理,而后兼任力拓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
像胡士泰这样拥有国企背景和国际化视野的人,正是三大矿山企业(必和必拓、力拓和淡水河谷)希望招募的目标,他这个级别的年薪不会低于10万美元,每年的奖金则是工资的若干倍。
1997年,胡士泰获得澳大利亚国籍。他2000年至今和妻子Julie住在上海,育有两个孩子,20岁的Terence和15岁的Charlie。
和大多数跨国公司中国区总经理不同,胡士泰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也极少公开自己的个人信息。英文名Stern(意为严格,严峻)的胡士泰人如其名,做事十分谨慎,平时接电话很少用手机,一般会要求对方拨他的座机号码,据说是担心被窃听。
自从2003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全球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以来,力拓等国际三大矿业就一直试图让中国成为自己抬高供货价格的缺口,而作为本地人的胡士泰自然要为此承担更多使命。胡士泰平时与钢厂接触,主要工作是对铁矿石合同的执行量进行商议或修改。而他的另一工作任务,就是要尽可能多地将力拓的铁矿石销售给更多的中国客户。很多时候,他会经常亲自到一些三、四线城市的中小型钢铁厂做推销,而且大部分还都是短期合同。同时,他还要与中国大中钢厂维持住长期的合同。
矿山企业“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策略在实际工作中得以最大限度地体现。“胡士泰出面是为建立高层联系,具体细节由下属接着沟通。”国内钢企有关人士表示,矿山企业几乎每个月都会来人拜访,电话更是每周都有。矿山企业和钢铁企业的“感情沟通”非常紧密,除正常的“业务提成”外,很多矿山企业逢年过节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打点。“这种打点不仅针对中高层,对涉及具体业务的中层人士也不放松。”
“通过给好处来拿信息几乎是行业的潜规则。”另一位钢铁企业内部人士透露,“每年的价格谈判前,三大矿业的人都会针对不同钢厂采取‘一对一’的专人负责模式,来拓展人脉和搜集信息。”
2008年8月,先后有宝钢、马钢等钢铁、有色金属企业的高层出现在必和必拓(BHP-Billiton)的“奥运观光团”中,他们身穿必和必拓提供的奥运衬衫,还获得了一份必和必拓精心准备的北京地图和游玩介绍。必和必拓白天邀请“贵宾”观看奥运比赛,晚上安排客人下榻每间每天上千元的酒店,并与他们在酒店的酒吧或者公司预订的场所交流,还专门请演唱过《猫》和《妈妈咪呀》音乐剧的某位女歌手来为“贵宾”们献唱。必和必拓中国区的一位高层表示,与平时业务谈判期间的严肃交谈相比,这种场合的交流更容易“培养感情”。
胡士泰如何“打点”国内钢铁企业的细节还不得而知,但以他今天的人脉来看,力拓“公关”能力不会逊色于必和必拓。
中国是2003年参与铁矿石价格谈判的,主要由宝钢集团为谈判代表。这一谈判机制创立于1981年,当时世界三大铁矿石商——巴西淡水河谷(CVRD)和澳大利亚力拓、必和必拓,每年年底与日本新日铁、欧盟钢厂协会为代表的铁矿石需求方进行谈判,决定下一年度双方交易的铁矿价格,这一协议价格不受当年市场走势影响。各大洲也有一个不成文的协定——“首发价格”。以亚洲为例,如果中国方面与三大铁矿石的任何一家达成协议,那么亚洲的钢厂、三大铁矿石商均全部按此价格签订协议。
1996年,中国钢产量首超1亿吨,成为全球第一大产钢国。随着产量放大,中国对铁矿石的需求也节节攀升。由于国内铁矿石的产量和质量无法跟上,中国从2001年起开始大量进口铁矿石。这一年,巴西淡水河谷通过收购成为世界第一大矿业公司,力拓收购澳大利亚北方矿业坐上第二把交椅。
对中国市场的深度掌握,给三大矿山集团带来巨大的战略利益。在2002年以前,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在中国钢铁业还算不上是响亮的名字。但从2002年开始,三大矿山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士造访中国的次数渐多。也是从这一年开始,由于中国对铁矿石需求量开始上升,力拓位于澳大利亚的矿山开始增加产量。这家曾被认为是夕阳产业的代表企业,开始被美林、摩根士丹利等投行将股票的信用评级定位为“购入”。到2008年,在中国需求支持下,力拓的铁矿石业务超过铜业务,成为其第一大利润来源。在澳大利亚,中国需求不仅拯救了力拓、必和必拓这样的老牌矿商,还催长了一批新兴矿商,FMG是典型代表。自成立以来,FMG九成以上的铁矿石运往中国。
而成为全球铁矿石最大需求国之后的中国,从未能够获得在铁矿石交易中的“定价权”,以宝钢为代表的中国需求方谈判代表,多年来“屡败屡战”。钢厂有“内鬼”的传闻就甚嚣尘上,这些人似乎总站在暗处,和整个行业为敌。
现在看来,胡士泰就是“内鬼”的联系人之一。而许多钢铁业内部专业人士也纷纷转投三大矿山集团的怀抱。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冶金工业部被撤销。这一部门曾长期承担中国钢铁工业发展和改革的历史使命,钢铁业的顶级专家大多汇集于此。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系教授许中波回忆说,冶金部解散时,力拓等矿业公司开始在中国重金聘请重量级人马。原冶金部炼铁处的一位处长就在这时被聘请到力拓担任高级技术人员,年薪30万。而那时大多数同级别业内人士年薪只有3万多。
除了力拓,从1998年开始,必和必拓、淡水河谷也纷纷在中国展开一场高级人才暗战。一位在钢铁业浸淫半生的业内人士说,三大矿山集团的很多中高层市场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等,都具有国内钢厂5年以上的从业经历。许中波说,他的几位同学在博士毕业后,就进入了必和必拓、力拓等公司。
2008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中国钢铁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出现了产需陡然下滑、价格急剧下跌、企业经营困难、全行业亏损的局面,钢铁产业稳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2008年中国进口铁矿石4.4亿吨,多支付了1800亿元,行业利润却只有800亿元。
2009年,中钢协第一次取代宝钢成为谈判代表,秘书长单尚华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铁矿石价格至少要降40%以上,达到2007年价格水平”。但中钢协很快就发现自己的任何一个谈判底线居然都在供方掌控之下。强硬态度并不能决定谈判结果,双方未能在6月30日的最后期限前达成协议,铁矿石谈判被迫进入“加时赛”。而日本和韩国主要钢铁公司已达成了降价28%至33%的供应合同。
中钢协的坚持来自冰冷的数字,如果接受日澳达成的降幅,下半年我国钢铁业很可能再次陷入全行业亏损。而充足的铁矿石库存能让中国钢企自食其力一段时间。
“间谍门”发生后,铁矿石谈判的关系也发生了微妙变化。外界猜测,一直想在中国增大供应量的淡水河谷有可能成为中方以量换价的突破口。但截至发稿时,淡水河谷仍然拒绝接受中国的铁矿石降价要求。淡水河谷今年6月接受了对日本钢企降价28%的年度铁矿石供应合同,是7年来的首次降价。而中方要求的降价幅度是45%。目前铁矿石在公开市场的价格已经上涨了38%,这加大了中国谈判的难度。
当中钢协在谈判桌上苦苦与三大矿山集团斗智斗勇时,市场上开始出现不和谐声音,一些中小钢铁企业声称已不愿在中钢协的阵营内等待结果,并私下与淡水河谷、必和必拓和力拓达成协议。这样一盘散沙的局面使得中钢协陷入一种相当尴尬和孤立的境地,其主导谈判和代表中国钢铁企业的能力也似乎受到质疑。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铁矿石市场一直存在两个相互分割的市场,即以国有大型钢铁公司所力主的长协矿以及现货矿。现货价会随着市场的波动随时发生变化,而长协价则是基于全球三大矿山集团与钢铁厂之间商定的长期协议价格,远远低于现货价格,倒挂的情况极少出现。于是,拥有长协矿的钢铁公司以及贸易商自然有了合理的价格倒卖空间,就好像进了只赚不赔的赌场。
根据现有的交易体制,铁矿石是一个特殊的商品,只有具备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才有可能享受到进口铁矿石的长期协议价格。目前我国具备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共有112家,其中钢铁生产企业70家,铁矿石贸易商42家,多数为国有大型钢铁企业。按照中钢协的统计,中国目前有大小钢厂6799家,贸易商有15万家,除了十多家大钢厂外,这些企业都是铁矿石现货市场的主要买方,国内不断扩充的产能、有限的购买渠道与贸易投机的冲动让他们极容易接受现货市场上的价格。
根据我国铁矿石进口代理制实施方案的规定,为没有铁矿石进口资质的企业代理进口的,转卖企业只能收取3%至5%的代理费,不允许随意赚取差价。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管,关于代理费的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去年长协矿价格在每吨七八百元左右,但中小钢厂最终从贸易商手里买进的价格高达每吨1400元。
有人认为,中方铁矿石谈判失利并非仅仅因为力拓案。虽然胡士泰等人的违法行为毋庸置疑,但是铁矿石谈判之所以屡战屡败,深层原因是铁矿石进口权的部分垄断让大型钢企和中小钢企各怀“鬼胎”,这才让谈判桌上的外方有了可乘之机。从某种程度上说,铁矿石谈判,其实也是中国大钢厂与小钢厂之间的博弈。■
在具体的司法操作中很难判定,到底哪种秘密属于削弱国家经济、科技实力的,到底削弱到哪种程度就算触犯了刑法。
“力拓门”事件让国人惊醒——原来“潜伏”大戏就发生在你我身边。间谍、泄密,不再是小说里的离奇故事,也不再是荧屏上的枪林弹雨。在网络、通讯极其发达的今天,这样的情形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泄密不再是大人物才能干的事情,也许就是一句不经意的话,一则无心的帖子。
近日的《国际先驱导报》报道,2004年美国情报机构一直想弄清的某型潜艇是否已经投产却始终不得而知。但一天,有关该潜艇的照片出现在中国某军事网站的论坛上,让美国情报机构“得来全不费功夫”。据国内某军事网站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每日访问该网站的IP地址有30%来自海外,其中大部分来自美国。
而据美国《商业周刊》报道,90%的美国企业聘人专门从事相关经济间谍活动,受雇者大多曾受过有关竞争性情报的训练,以刺探商业竞争对手的内部资讯为己任。另据调查统计,全球前1000强的大公司里,平均每年发生2.54起商业间谍事件,损失总数高达上千亿美元,相当于一个中等强国一年的GDP总和。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伴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毫无疑问地,中国成了境外经济间谍活动的最主要对象国。统计表明,在中国10年来的腐败案中,有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令人遗憾的是,国内迄今为止对此的防范相当有限,应对的法律也屈指可数。
如果不是力拓案件的爆发,国人可能还不会把商业谍战的危害上升到国家高度。从已知的事实来看,力拓案件的涉案人员可能涉及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这项罪名是指行为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犯罪主体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俊民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胡士泰等人构成刺探窃取国家秘密罪,根据刑法第111条规定,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面临的将是死刑。
“之前的商业谍战很多,但涉及到国家安全层面,并被媒体曝光的,并不多见。因此力拓案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王俊民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当我们以牢骚、炫耀等形式在自认为安全的氛围和环境下将自己掌握但并不以为机密的行业机密脱口而出时,很有可能已经泄密。因此必须意识到每个人都与国家利益紧紧相连,国家意识、安全意识应当无时不在。”
与此同时,王俊民也指出,我国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法)对“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规定比较抽象、原则,特别是在军事抗衡和政治冲突日益被商业竞争所取代,经济间谍成为广泛存在于商业运作中的“公开秘密”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两法对涉及经贸领域方面的“国家秘密和情报”界定显得模糊不清。
两法对国家秘密和情报的界定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人员知悉的事项。而涉及经济领域的保密范围只笼统地概括为“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这在具体的司法操作中很难判定,到底哪种秘密属于削弱国家经济、科技实力的,到底削弱到哪种程度就算触犯了刑法。”
“国家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完善立法,从“国家秘密”角度对经济间谍或商业泄密的判定作出严格规范,以防外国企业和有关机构利用这个‘灰色地带’,大量窃取先进技术、重点谈判信息等多种商业机密,使中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早在1992年,美国《新闻周刊》公布的统计数字就已经表明,美国每年因经济(商业)情报泄露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美元。美国国内的有识之士纷纷指出,对于商业机密仅仅用行政的、民事的、经济的手段进行法律保护是一种不完全的保护,只有借助刑法的强大威慑力才能对商业机密进行有力的保护。于是在1996年,美国出台了《反商业(经济)间谍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 of1996)。这部联邦刑法规定,行为人在美国国内侵犯商业机密的,将有可能被判处侵夺商业机密罪,而为外国利益进行商业机密犯罪的,则会被判经济间谍罪,加重处罚。
2000年,著名软件公司甲骨文公司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拉里·埃里森向公众表示,该公司确实存在对微软长达一年的“间谍行为”。他说,甲骨文公司曾派私人侦探去翻过竞争技术协会的垃圾桶,搜索微软向该协会行贿的证据,因为当时微软公司正面对垄断指控。拉里·埃里森说:“我们绝对是做了收集情报的工作,而且我对搜索行为绝无抱歉的感觉。”
一年之后,宝洁公司又重演了甲骨文公司的“垃圾桶情报收集法”。他们聘用专业人员扮成清洁工人,进入联合利华内部,收集和整理从联合利华公司芝加哥分公司新产品办公处抛弃的办公室垃圾,从中得到了数十份关于洗发和护发产品的文件。这一收集情报的行动进行了6个月后,才引起了联合利华公司的警觉,因为他们发现,办公室垃圾没有被送到垃圾处理厂,而是被秘密运到了一个私人住处。
事发后,宝洁公司极力表示那只是员工的个别行为,最高级管理部门并不知情,并将“涉案”的三人开除。但随着事情越闹越大,公司主席约翰·派佩不得不在当年8月飞往伦敦联合利华公司总部,归还文件,保证不会使用其中的情报内容,并赔偿了1000万美元现金后,才了结此案。
法庭文件显示,宝洁公司算得上是深谙此道的老手。早在1943年,他们就对当时名为利华兄弟公司的联合利华下过手。他们买通了利华兄弟公司的一个员工,偷出了几块新产品“天鹅”牌肥皂。经过样品分析后,宝洁公司用新配方改进了自己公司的“和平鸽”牌肥皂。事情败露后,宝洁公司被利华兄弟公司以盗窃专利罪名告上法庭,不过双方庭外和解,宝洁支付了赔偿金。
2006年,可口可乐公司也遭遇了一起比间谍小说还精彩的“内奸案”。可口可乐公司执行行政助理何亚·威廉斯试图向最大竞争对手百事可乐公司出售新产品配方,反而被百事公司告发,最终,威廉斯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通用汽车公司的高级主管何塞·洛佩兹在美国底特律曾是风云人物。他在通用任职期间,改革了生产线,对原料、用工方式和生产流程都做了巨大调整,使通用的生产成本大幅降低。洛佩兹后来被时任大众汽车公司首席执行官皮耶奇挖走,他离开时带走了12箱“私人文件”和多名高级助手。
2002年5月,通用汽车公司起诉洛佩兹和德国大众。据调查,洛佩兹带到大众的文件中,包括通用的新车型计划、供货价格和一份新车型生产线的详细方案,这都是通用的高级机密。
在法庭上检察官指出,洛佩兹所带走的那些资料对大众有着重要的情报价值,大众公司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文件,筹划新车设计方向,制定未来经营战略,插手通用的原材料市场以及扰乱通用的销售等。
此案最后达成庭外和解,大众公司同意解雇洛佩兹,而且向通用公司赔偿了1亿美元。洛佩兹虽然逃过了铁窗之灾,但是负责审理该案的德国法庭判决他向慈善机构捐献25万多美元,作为不是惩罚的惩罚。
在我国,也有类似的案件。我国第一座长距离跨海大桥——东海大桥建成通车之时,它的桥桩建造者却因为侵犯商业机密而被送进了监狱。这起“星期天工程师”盗窃图纸案,成为我国“两高”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降低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门槛司法解释后宣判的首例案件。
案件经过并不复杂。身为某大型国有企业工程机械公司的工程师掌握着公司筒式柴油打桩锤的技术图纸和工艺。这种柴油锤在港口码头、大型桥梁、地铁隧道、高层建筑等大型工程的打桩施工中很重要。上海著名的南浦和杨浦大桥、内环线高架、金茂大厦、浦东国际机场等工程的打桩施工中都使用了这种柴油锤。
在东海大桥的施工中,需要吨位更加巨大的柴油锤。这时一家民营工程机械公司拿出了相应的产品,并迅速解决了东海大桥打桩中遇到的问题。事后某大型国有企业工程机械有公司举报工程师偷窃了大量技术图纸给民营公司,最终法院认定民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为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公司总经理被判刑1年6个月,工程师获刑3年。
对此案件来龙去脉非常清楚的王俊民教授颇有感慨:“一方面,只有让科学技术不断被社会享用,才能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的竞争力。但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又阻碍了技术的社会享用过程。法律如何在其中取舍,需要仔细思量。”
在竞争激烈的商场上,无孔不入的商业间谍不但能窃取到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生产、管理、销售等商业机密,甚至还能获得涉及国家秘密的重大信息,令跨国公司既爱又恨,令各国政府头疼不已。
所谓商业秘密,就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竞业禁止,主要是指企业的职工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竞争公司和兼营竞争性的业务。在其离开岗位之后的特定时期,或者特定地区,不得到竞争性公司从事同类业务。
既涉及到商业机密,又涉及到竞业协议的著名案例应该是4年前微软公司和GOOGLE公司之间为了知名华裔工程师李开复博士而展开的一场诉讼。
2005年7月5日,微软公司副总裁李开复决定离开微软公司。7月19日,GOOGLE公司宣布李开复加盟该公司,出任全球的副总裁和中国区总裁。当天,微软公司向美国华盛顿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GOOGLE公司和李开复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事后,美国高等法院判决,李博士到GOOGLE公司的具体岗位只要不涉及到互联网和桌面搜索技术等业务,就没有理由禁止他跳槽到GOOGLE公司。
让人略感遗憾的是,竞业协议的执行在中国特有的商业氛围中并不乐观。上海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他手上代理的类似案件,原告方也就是企业主无一胜诉。概括起来无非是举证困难,损失难以计算。“所以但凡碰到这类案件,我们一般都会劝当事人放弃。”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类似美国的《反商业(经济)间谍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散见于《民事诉讼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作为刑法与诉讼法专家,王俊民也颇有一些无奈。“刑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用并不十分明显。究其原因,是因为受害单位担心在诉讼过程中将导致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泄漏。加之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商业秘密案件虽可以由被害人提起自诉,但起诉权基本控制在国家司法机关,受害人或公司既无权限制司法部门出示证据,也无权撤诉,所以除非被侵害的商业秘密具有极高的价值,否则受害人或公司一般不愿通过刑事诉讼的途径寻求法律保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对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不包括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但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表明我国已注重刑事司法过程中商业秘密的程序性法律保护。
“另外,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最高规定是罚款。刑法虽对此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缺少了必要的过渡性环节,实际执行起来十分困难。此种分散立法所带来的弊端导致法律、法规之间各自为政,司法实践无所适从,不能有力、及时地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立法者在设计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中国现实情况,必须将学术界千方百计割裂开来的法律制度整合起来,用系统的法律从不同的角度保护商业秘密。针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现状、当前的立法时机和经验应制定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或由国务院制定出《商业秘密保护条例》。”■
“间谍”不再只是荧屏上连续剧里的角色,而是离我们很近,甚至就在家门口转悠。
1757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大帝率领普军22000人,对阵法国苏比兹亲王率领的法奥联军42000人。最终普军以少胜多。这就是史上著名的罗斯巴赫会战。战后,一名被俘法国军官受邀与腓特烈共进早餐。席间,年轻军官询问大帝战胜秘诀,腓特烈放下餐刀说:“贵国元帅有二十个厨子却没有一个间谍,而我有一个厨子和二十个间谍。”
20世纪冷战之后,“间谍”觊觎的早已不光是政治情报和军事机密。2002年,作家蔡建文出书警示:比政治间谍更阴险、比军事间谍更狡猾的,是商业间谍!中国企业已经成为国际间谍的目标!
蔡建文的作品名为《商业间谍潜伏在你身边》,如今看来,线月,一桩牵涉中澳两国的“力拓案”,使得“商业间谍”当之无愧地成为新闻热词。瞬时间,触目的新闻标题目不暇接:力拓案只是冰山一角,境外经济间谍多如牛毛,跨国公司在华行贿催生腐败……
放眼再看国际,跨国公司使用间谍来收集国外市场和竞争对手情报的案例比比皆是,间谍和反间谍的猫鼠游戏愈演愈烈。
2001年,美国《商业周刊》说,美国大型企业每年要花100万美元用于收集同行情报。摩托罗拉公司的情报部门就是1982年由中央情报局的一个退役间谍组建起来的,现在在世界各地布有情报点,窥探竞争对手有无兼并计划或新技术。美国商用情报顾问公司Fuld & Co。主席富尔德说,90%的美国大型企业会聘请专人从事商业间谍工作,这些人多是大学毕业生,在校选修过有关竞争性情报课程。所谓竞争情报,是指用合乎职业伦理的方式收集、分析和传播有关竞争者的情报。但是现在的竞争情报专家,大多会使用非常规情报收集手段。
2002年1月,美国食品业巨头卡夫公司控告明尼苏达州的Schwan食品公司,称对方雇用专职商业间谍来挖掘其一款新型冷冻批萨的生产机密。事情起因要回到1997年,卡夫和Schwan同时在研制一种新型饼皮的批萨,但面对全球第二大食品公司,Schwan明白若不率先出击,就很难在17.5亿美元的冷冻批萨市场中分得一杯羹。于是,Schwan聘请在美国商业间谍领域有“起底专家”之称的马克·巴里来打探卡夫公司的生产规模。
经验老到的巴里伪装成《华尔街日报》记者、食品研究人员和卡夫公司采购员等,四处打电话骗取信息,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理清了卡夫公司生产机器型号、生产数量等所有线索。凭借这些商业情报,Schwan采取针锋相对的生产和销售措施,率先攻入市场,结果他们推出的Freschetta批萨销量由原来的全美第6位跃升至1999年底的第2位。卡夫公司事后叫苦不迭:竞争对手很微弱的优势,就可能意味着自己几百万美元的销售损失。
2007年,正在同苏宁商谈并购的北京最大家电连锁商大中电器号称要打“中国第一场商业间谍案”。大中原定在5月31日下午召开“戒惩不法、诚信为商”的发布会,高调宣称要自曝“内鬼”:大中电器一名内部员工涉嫌为其最大的竞争对手充当商业间谍,将大中电器的营销计划书、价格信息、开店协议、与合作伙伴的合同等一系列商业秘密透露给这个竞争对手。尽管发布会最后戏剧性地被临时取消,坊间却早已盛传,竞争对手就是国美电器。该年年底,国美以36亿元并购大中。
2005年5月底6月初,以色列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了该国史上最大的商业间谍案——“特洛伊木马”。以色列几家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雇佣著名私人侦探事务所的侦探,利用互联网非法窃取商业情报。被警方逮捕的私人侦探中,包括以色列国家安全总局(辛贝特)前特工,涉案公司则涉及卫星电视、移动电话、汽车销售、办公用品等行业,受害企业多达数十家,其中公关广告公司是最大受害者。
商业间谍丑闻曝光后,以色列公司加强了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受害公司的计算机主机系统都受到了“特洛伊木马”病毒的侵袭,这种病毒不是以破坏系统为目的,而是让商业间谍可以随时进入系统窃取资料,然后转卖。据以警方估计,以色列商业间谍获取的商业机密累计市场价值高达数亿美元。由于网络安全技术不断提高,商业间谍通过黑客手段获取商业机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商业情报市场价水涨船高。
德国经济安全委员会4月出台了2009年度国家经济安全状况评估报告,在接受调查的244家德国企业中,半数以上表示在过去两年里受到过竞争对手间谍活动的侵扰,来自电脑和黑客的攻击尤甚。
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窃取核心机密,其实许多大型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行为的规章制度,花大价钱提升公司网络的防护系统等。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商业间谍总是防不胜防。黑手不仅伸向国内同行,甚至还伸到了国际企业的“口袋”中。
在各国商业间谍中,日本的商业间谍活动最为活跃。蔡建文在《商业间谍潜伏在你身边》一书中提到:二战结束后不久,日本就建立了一个与西方国家谍报工作范畴不同的全球性情报搜集系统:以搜集经济技术情报为首要任务,政治军事情报只占10%—15%左右。日本的一些工业大学甚至专门开设“商业间谍”课程,为日本公司培养商业间谍和反间谍人员。
日本在战后经济恢复能如此迅速,其汽车、摩托车、摄像机、电视机、手表等产品能进入并占领欧美市场,首先要归功于得力的情报工作。日本一名情报专家曾经承认,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54%来源于竞争情报!
此外,日本企业收买海外情报出手阔绰,对一般的商业和技术情报,出价5万-10万美元;如果情报重要,则不惜代价。
20世纪80年代初,日立公司花52万美元买通美国IBM公司职员,套取情报。日本化工企业为探听美国杜邦公司的秘密,甚至雇间谍乘飞机在杜邦公司制造厂上空盘旋拍照。
同样在那个时期,许多西方国家因为吃不准美国对伊朗的经济制裁趋势如何,不敢贸然同伊朗做生意。但是,日本三菱商社率先出击,同伊朗展开新的贸易洽谈,如此有底气,就是因为三菱驻华盛顿办事处从美国国务院得到情报:美国和伊朗关系有缓和迹象。
其实,像三菱这样集贸易、金融、信息功能于一体的日本综合商社,其情报搜集、处理能力甚至“在中央情报局之上”。如今,日本六大综合商社(三菱、三井、丸红、住友、伊藤忠、双日)在全球187个城市设有800多个办事处,连成一张强大的情报网。据说,丸红商社每天收到的电讯资料,相当于800版的报纸;三井公司的全球通讯网络24小时运转,每天信息通讯量在5万件以上。
美国《国防》杂志曾在2002年刊登题为《美国企业曝于商业间谍之下》的文章,感叹美国企业每年因外国商业间谍活动而蒙受的经济损失就超过2000亿美元。文章称,刺探美国商业情报的外国商业间谍活动在不断上升,主要来自法国、德国、以色列和韩国等国。最近,7月17日,美国加州圣安娜联邦法院判定,73岁的华裔、美国波音和洛克威公司前工程师钟东藩(Dongfan “Greg” Chung)6项商业间谍罪名成立,可能面临百年以上监禁。钟东藩也成为遵照美国1996年《经济间谍法》被审判定罪的第一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否认透过间谍窃取美国任何机密,希望美方摒弃冷战思维,多做有利中美关系的事。
这些年,随着中国企业成为全世界产业链上越来越重要的一环,外商在中国安插商业间谍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尤其是利用入籍华人。
2002年,美籍华人方复明为外商充当商业间谍案被曝光。方复明曾是浙江省电力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后来以香港某电力开发顾问公司董事经理的头衔,为外商进行项目代理。1995年至1999年间,他代理的外商在中国多个重大电力项目招投标中频频中标,非法获取中国国家秘密文件35份,并向有关国家机关人员行贿24.5万美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行贿罪,判决方复明有期徒刑5年,并驱逐出境,涉案贪官也接连落网。
美国IBM公司在生产电子计算机和半导体的电子工业领域中始终处于世界领先,产品在市场上拥有相当大的占有率。在反间谍保密措施上,公司订立了严明的制度,例如不得在任何场所谈论公司技术秘密;离开公司前要保证桌面地面不留痕,不得带任何文件资料出公司;在职人员参加一切活动,不得触及秘密情况;专人管理秘密设备……IBM还成立了日常保密工作检查团,看看机要房间和文件橱柜是否上锁,纸篓里是否有包含机密内容的纸张等。在开发新产品之前,IBM还会故意发布假情报,将间谍引入歧途。
微软公司也非常重视新产品在研发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微软的电脑零件要由美国各地数百家公司生产,只有装配环节在本部工厂完成。所以,微软向代理公司定制某种零件时,就不用担心零件的用途遭泄露。
别看日本的商业情报人员在全球的渗透力强,在防范商业间谍方面毫不含糊,许多公司设有反情报机构。在接待外宾参观时,企业有规定的路线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陪同人员也设置为2名,互相监督,防止泄密。
有趣的是,一些企业一方面拼命要派情报人员搜集别人的商业机密,另一方面,又设法要找专业技术人员守住公司机密;一方面,商业间谍所使用的工具越来越高科技,另一方面,反窃密的手段也日益先进。你把窃听装置做得微型,我就装上保密电话、带上录音干扰机;你要资料,我就发明一种防止翻拍的纸……
从某种角度来说,“力拓案”的出现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让国人醒悟,“间谍”不再只是荧屏上连续剧里的角色,而是离我们很近,甚至就在家门口转悠。
既然冰山一角已经掀开,不如就此认识学习怎么样破冰,把“鼹鼠”们窜进窜出的洞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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